棗莊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(以下簡稱“引導基金”)的投資管理是保障基金規范運作、提升資金使用效益的核心環節。本辦法結合棗莊市產業發展實際,對投資管理流程、原則和風險控制作出明確規定。
一、投資管理原則
引導基金投資管理遵循“政府引導、市場運作、科學決策、風險可控”的原則。政府通過政策導向支持重點產業和創新創業領域,基金管理機構依據市場化方式獨立開展投資決策,確保基金運作的專業性和效率。
二、投資方向與范圍
引導基金主要投向棗莊市優先發展的產業領域,包括高端裝備制造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醫藥、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,以及中小微企業、科技型企業和鄉村振興相關項目。投資方式以股權投資為主,可適當采用其他合規投資模式,但不得從事貸款、股票期貨等高風險業務。
三、投資決策流程
投資管理流程包括項目征集、初步篩選、盡職調查、投資決策、協議簽署及投后管理等階段。基金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執行,投資決策委員會依據專業評估結果進行集體決策,確保項目選擇的科學性和透明度。重大投資項目需報棗莊市相關主管部門備案。
四、風險控制與監督
為防范投資風險,引導基金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,包括項目風險評估、資金托管、定期審計和信息披露機制。基金管理機構須定期向棗莊市財政局及主管部門報告基金運作情況,接受社會監督。對違規操作或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,依法追究相關責任。
五、績效評價與退出機制
引導基金實施績效評價體系,重點考核政策目標實現度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。投資退出主要通過股權轉讓、企業回購或公開市場退出等方式實現,退出收益優先用于基金滾動發展或支持地方產業。
通過以上措施,棗莊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將有效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,推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,同時確保投資管理的規范性、安全性和可持續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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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8 21:57:15